1、設計人員根據業主的要求進行設計前現場勘查,并就設計圖章與業主溝通。
2、設計師負責在先前調查和溝通的基礎上設計項目計劃,并與業主就整體設計計劃進行聯絡。
3 、設計師負責材料樣板的選型定板。
4、設計方負責陪同業主采購主要裝飾材料。
5、設計人員負責設計項目的完整施工周長,并安排相關人員電腦繪制圍護紙。
6、設計師負責設計圖紙會審和解釋,并移交給建設項目工程師。
7、設計人在施工過程中對設計的解釋權負責。設計人對設計變更應有正式的書面通知并備案。協助施工項目工程師對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質量進行檢查,落實設計意圖。
8、工程竣工后,設計單位應安排有關人員負責竣工圖的繪制,竣工圖由業主和部門負責人簽字。
9、負責公司所有電子圖紙、設計圖紙、專業書籍的統一管理,負責公司計算機軟硬件的使用。
10、宣傳工作是負責協助項目推進服務部門。
11、負責裝飾工程預算和投標報價的編制。
12、負責設計變更、施工延誤等。
13、及時與公司施工人員負責裝修工程的竣工結算。